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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發前生意夥伴夫婦私隱 44歲男被捕

【本報訊】肆意「起底」再將資料公開,又或放在上網,隨時因觸犯私隱條例而被判監兼罰款!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44歲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其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根據公署資料顯示,由2021年底相關條例修例後,至今已收到逾1,100宗與「起底」相關的投訴個案。
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公布相關案例,指事件中受影響的二人屬夫妻關係,而男事主與被捕人士曾為生意夥伴,及後雙方曾發生金錢糾紛。及後於今年6月,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個人帳戶內,先後發布了4條包含男女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該夫婦二人作出負面的評論;當中男女事主更被披露其個人資料,包括二人的部分中文姓名、居住地點及二人的合照。因此公署以涉嫌在未經兩名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二人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為由,昨日在新界區拘捕該名44歲男子;而該被捕人士目前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公署至今收逾千宗起底投訴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應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
根據私隱專員公署專頁資料顯示,由2019年6月14日接獲首宗「起底」的個案。截至今年6月底,私隱公署共處理8,600多宗有關「起底」的個案;其中,在2021年10月8日,亦即《修訂條例》的生效日,至今年6月30日,私隱公署共接獲1,113宗與《修訂條例》下「起底」罪行相關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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