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熱指引欠作用 立法方能真保障
踏入初秋,香港天氣仍然悶熱,工人中暑時有所聞。儘管勞工處已在5月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美其名曰保障工人健康,但實際運作甩漏百出,令人無所適從。顯而易見,有關指引無助減低工人中暑風險,工人繼續得不到適當休息,當局必須與僱主協商一套切實有效的機制,否則指引是一紙空文。
一項調查顯示,超過四成受訪工友表示,並沒有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期間獲得額外休息,其中超過七成半人指出,僱主從未通知他們警告生效的消息。此外,根據現行指引,僱主在工作暑熱警告下應安排一系列防中暑措施,但逾七成六受訪工友指僱主無提供防曬手袖,逾五成表示僱主沒有提供闊邊防曬帽及便攜式風扇等,可見有關指引既不獲僱主遵從,工人亦無法受惠。
有關調查結果並不令人意外,自工作暑熱警告推出後,處方發出指引的準則便備受詬病,例如同一天內多次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惟每次最短只相隔10分鐘,如此「彈出彈入」,別說正在工作的工人不可能知悉,即使僱主想安排工人休息也是難以做到。建造業界便不下多次表明,他們的工作性質不可能讓工人隨時丟低手頭工作去避暑,最終與勞工處多次商議後,終於另行推出《工作暑熱警告下建造業實務指引》。惟從是次調查反映,切實執行指引規定的建造業僱主寥寥可數,遑論出名刻薄的清潔承辦商,到頭來工人健康依然欠缺保障。
事實上,歷年來因中暑而喪命的工人不在少數,有工會每年均接獲20多宗工人中暑個案,政府肯正視工人權益,提出暑熱及休息指引,誠為社會進步的明證。然而,港產官僚做事永遠不經深思熟慮,從來沒有從實際層面出發,只知閉門造車,自以為是,最後當然是有姿勢無實際。有關指引與其說是保障工人權益,不如說是港府推卸責任的遮羞布。
歸根究柢,特區政府一直嫌貧愛富,政策偏重商界利益,打工仔權益只是作個關心狀而已。工作暑熱警告固然如此,當局對其他工業亂象同樣漠不關心,非要到「死人冧樓」的地步不肯亡羊補牢。以去年9月安達臣道地盤冧天秤導致3死6傷的嚴重工業意外為例,正因為勞工處長期對地盤安全不監不管,承建商草菅人命才會成為常態。甚至乎,法庭對「搞出人命」的僱主往往網開一面,罰款輕微,阻嚇力欠奉。如此種種,人命何價?
調查團體指出,當局長遠而言需要增訂針對熱疾病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並將與中暑相關的熱疾病納入可補償職業病範圍內。其實,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本報不斷強調,工作暑熱指引只是「指引」,並無法律約束力,即使勞福局局長信誓旦旦表示會作出巡查,又可能會對不遵從指引的僱主提出檢控,但既然無法可依,又何來檢控?口頭說一千句漂亮話,還不如做一件實事,當局便必須考慮立法,真正保障工人權益!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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