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社工涉港鐵偷拍裙底 下月再訊
【本報訊】男社工涉於今年初在港鐵坑口站外的樓梯偷拍女子裙底春光,他其後被捕並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索閱文件。裁判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10月3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但不准離港。
坑口站梯間露狼相
被告吳俊龍(27歲),被控於2023年1月2日在將軍澳港鐵坑口站B1出口對出樓梯,出於拍攝女子X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X的衣服下方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電話iPhone,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被告為了性目的作出以上行為,及沒有理會是否得到X同意。案件編號:KTCC 167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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