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集結案 9人被控 2學生認罪
【本報訊】2019年理大發生衝突,期間有市民前往尖沙咀科學館一帶集結,其中9人被控非法集結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理。當中兩男認罪,押後至11月28日判刑,一人准保釋,另一人須還押。其餘7人否認所有控罪受審。
昨認罪的是學生鄧朗言(16歲)及學生吳鎮鋒(19歲)。其中鄧獲准保釋候懲,吳則須還押。同意案情指,當日大批示威者在現場集結,與執法人員對峙。之後執法部門驅散,在科學館廣場一帶拘捕兩人。
2019年理大衝突觸發
不認罪的7名被告,包括王晉彥(20歲,無業)、鄭康成(20歲,網頁設計員)、賴恒基(28歲,註冊護士)、趙穎琪(22歲,無業)、葉佩珊(24歲,文員)、羅芷君(21歲,學生)及王伊婷(28歲,文員)。9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非法集結。其中王伊婷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管有一個能發出激光的裝置。案件編號:DCCC 85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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