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樓天台安裝 須向保險公司申報
【本報訊】太陽能板吹落街,猶如大刀片飛砸,後果不容小覷,隨時導致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失。有保險業人士表示,私人樓宇在天台安裝太陽能板,事前須獲得法團或管理公司同意。法團理應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並就加建物向保險公司作出申報。
《建築物管理(第三者風險保險)規例》自2011年起生效,強制要求業主立案法團,為建築物的公用部分及法團財產,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其保額不得少於1,000萬元。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太陽能板在大廈天台公眾地方安裝,代表太陽能板屬法團名下。若太陽能板鬆脫墜下,導致住戶窗戶、外牆、冷氣機損毀,受影響業主可向法團索償維修費用,實報實銷。
惟羅少雄提醒,假如法團無就加建物向保險公司申報,且無定期做足維修保養等,保險公司有機會拒絕賠償;若太陽能板吹落街,導致人命傷亡、壓毀車輛等財物損失,太陽能板擁有人及法團,或須獨力承擔所有賠償。
村屋方面,大埔村民陳榮禮10多年前已安裝太陽能板。他表示,2018年超強颱風「山竹」襲港時,朋友家中的太陽能板吹甩且砸毀一輛「錢七」(車輛),最終賠償萬多元。他分享指,村屋加建太陽能板後,同樣要向保險公司作出申報,惟家居保險保費一般會較貴。以他為例,過往家居保險每年開支僅1,000多元,申報後上調至2,000多元,貴近一倍。
村屋裝設 普遍欠維修
陳榮禮指,村屋安裝太陽能板後,普遍缺乏維修保養。「除非發電率變低,偶爾先會搵人維修檢查,相信一年都未必有一次」。他提醒,颱風來襲前,住戶除了將露台、天台的物品移至室內,亦應自行檢查太陽能裝置的螺絲是否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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