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益標籤第4階段生效
【本報訊】市民日常可透過能源效益標籤選購節省能源的電器,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第4階段昨日(9月1日)生效。
涵蓋住宅能源消耗量達八成
計劃涵蓋範圍擴展至發光二極管(LED)燈、氣體煮食爐和即熱式氣體熱水爐,料可將計劃所涵蓋的住宅總能源消耗量提升至約八成。計劃第4階段設有15個月過渡期,將於明年12月1日全面實施。
政府表示,上述3類產品納入計劃第4階段後,每年可節省能源約570太焦耳,即約1.6億度電,相當於每年減少約7.5萬公噸碳排放;連同首3階段涵蓋的8類產品,計劃所涵蓋的住宅總能源消耗量將由約五成大幅提升至約八成。
能源標籤按產品的能源效益表現分為5級,獲第一級能源標籤的產品能源效益最高。能源標籤簡潔易明,有助消費者選購能源效益較高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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