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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危駕傷人 警司捲7罪 明年審

陸振中被控非禮及危險駕駛等7罪。 陸振中被控非禮及危險駕駛等7罪。
陸振中被控非禮及危險駕駛等7罪。
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 已被停職
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陸振中警司,被指在去年中於粉嶺一熟食中心殘廁內,先後3度非禮同一名女子,及涉嫌在不足一個月後危險駕駛,並襲擊一名女子及兩名男子。他因此被控非禮、危險駕駛及襲擊傷人等7項罪名,案件昨區域法院提訊。法官按控辯雙方要求,將案件定於明年8月12日開審,預計審訊12天,並於明年6月18日作審前覆核。據庭上透露,控方現有30名證人,被告亦有兩份合共94分鐘的錄影會面紀錄,且有約長80分鐘的閉路電視片段。
43歲被告陸振中,報稱任職警察,控方今就首3項控罪的事主及其家人向法官申請匿名令並獲批准。
控方將傳召30證人
據辯方庭上指雖然現時共有30名控方證人,但非全部均需出庭作供。辯方證人方面,被告屆時可能會作供。控方則稱30名證人當中有7名街外證人,並有13名警方證人,其餘證人為閉路電視片段的提供者及負責證物的警員等。
被控殘廁3狎女子
被告被控的3項非禮罪,指他於2022年6月22及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傷殘人士洗手間內,分別3度非禮女子X。他涉及的另一宗事件,則被控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罪4項控罪。有關控罪指他在2022年7月15日,在粉嶺一停車場內危險駕駛,襲擊女子X致造成她身體受傷害、襲擊男子蔡文浩意圖導致他身體受嚴重傷害、及襲擊男子賴文顯。
被告在候訊期間續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另遵守一系列擔保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干擾控方證人,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據悉,案發時被告是在休班時間,他在事後已被暫時停職。案件編號:DCCC 137/2023
陸振中被控非禮及危險駕駛等7罪。陸振中被控非禮及危險駕駛等7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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