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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街站展橫額罪成 曾健成及兩人各罰2500元

【本報訊】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阿牛)及另外兩人,涉嫌於去年5月在銅鑼灣擺設街站聲援在囚人士,並展示寫有「釋放政治犯」等字句的標語。3人事後各被票控一項「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罪,他們否認控罪受審,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曾健成自行求情指,本港表達空間愈來愈少,又謂「唔通去山頂擺街站」。裁判官判各人罰款2,500元,另3人須攤分157.4元移除費。
質疑選擇性執法遭反駁
3名被告分別是曾健成、李子華及吳超廣。控罪指3人在2022年5月28日下午5時8分於銅鑼灣渣甸坊近銅鑼灣地鐵站F出口外行人路,在政府土地上展示3張橫額,及兩塊寫有字句的布,但未獲主管當局的書面准許。辯方爭議點包括執法人員選擇性執法,謂「姜濤灣」亦有大量標語和橫額;而且控罪不合相稱性地限制了被告表達意見的自由。
裁判官裁決時指,涉案街站經過精心設置,不是短暫或「快閃」,明顯是有意擺放一段時間。涉及的橫額面積不少,而且用上了枱等物品,形容非小規模。另外,被告在周六下午,於銅鑼灣港鐵站對開繁忙路段擺街站,而街站搶眼及惹人注目,或會引致混亂。裁判官指,執法人員之前幾次已沒有檢控,顯示一定程度的容忍,看不到執法部門選擇性執法或不公平的地方,裁定3人均罪名成立。案件編號:ESS 32492-3249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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