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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蝸居礙發展 告別劏房限兩年

有專家形容有劏房某程度是虐待小朋友。 有專家形容有劏房某程度是虐待小朋友。
有專家形容有劏房某程度是虐待小朋友。
團體倡規管租住時限
房屋供應嚴重短缺,不少基層市民居於劏房。有工會昨舉行「告別劏房」研討會,席間指兒童長期居住在劏房對成長不利,促請政府設立劏房住戶及業主登記庫,日後劏房租約需設有時限條款,家中有年齡低於16歲的租客,只可簽署兩年租約,又建議在2025年簡約公屋入伙前取締劣質劏房。但有專家坦言現階段「告別劏房」並不可行,若然一下子取締會影響基層人士需要,建議當局加重劣質劏房的刑罰。
促簡約公屋入伙前取締
據政府統計處2021年人口普查數據,港島、九龍、新界劏房戶分別有13.6%、62.4%及24.0%,其中18.9%的住戶人口年齡為18歲以下的兒童。工會指近日天氣炎熱,劏房的溫度更比其他房屋高出攝氏4至5度,而且隔音差、蟲鼠除處可見,形容情況令人擔憂,認為兒童獲得合適居所為基本權利,隨房屋供應增加政府有條件和義務令兒童率先告別劏房,要求當局定義劣質劏房,並在2025年簡約公屋開始落成入伙之時,完成全港巡查和優先取締劣質劏房。
該工會的議員鄧家彪指「長期住劏房對小朋友身心靈有影響」,建議當局設立劏房住戶及業主登記庫,找出住在劏房的兒童,相信做法並不困難,又指可透過學生地址和申請書簿津貼表格中尋找,同時要求屋宇署取締不安全單位,直言「無理由容許細路仔住喺不安全,不通風嘅地方」,並建議日後劏房租約需設有時限條款,家中有年齡低於16歲的租客,只可簽署兩年租約。
被問及家中有年齡低於16歲的租客,只可簽署兩年租約的建議,是否要求政府立法規管有16歲以下兒童的家庭不可入住劣質劏房,抑或建議政府提供指引,鄧稱現階段沒有確實方向。
八成小朋友 住到發展遲延
港大醫學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指在極不理想的居住環境下,有八成小朋友會有發展遲延和智力發展遲延,而且患上抑鬱症風險會增加,而近日流感死亡的兒童有部分來自劏房,他形容,容許有劏房某程度是虐待小朋友。
事實上,社會討論改善劏房居住環境多年,但一直未有寸進,香港建築師學會會長陳沐文認為香港無可能告別劏房,因劏房在香港開埠以來一直存在,部分發達國家亦可能有,若然一下子取締會影響基層人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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