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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12歲女童發裸照 運輸工12‧8判刑

【本報訊】29歲運輸工人被指透過社交媒體認識一名12歲女童後,多次要求對方向他發放裸照,獲得裸照後又稱希望女童介紹乳房發育成熟的朋友給他,並指要與女童及她朋友舉辦性愛派對。女童父親發現女兒以社交媒體認識陌生男子,最終揭發事件。運輸工被捕後稱:「對唔住,我係衰鹹濕」。該運輸工昨在區院承認3項促使不滿16歲的另一人製作色情物品罪,法官先提取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並還押至12月8日判刑。
被控5罪 僅承認3項
被告張凱傑原被控4項促使不滿16歲的另一人製作色情物品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但他只承認3項控罪,其餘控罪獲准於法庭存檔。控罪指被告於去年7月28至30日促使不滿16歲的X製作色情物品,即共7張拍攝乳房及陰道的照片。被告過往沒有案底。辯方求情指被告明白自己行為荒唐及無恥至極,並呈上被告求情信稱為其愚蠢行為深感歉疚。辯方又指涉案雖有猥褻性但並非極端惡心,望每項控罪採納8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案件編號:DCCC 11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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