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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經營食肆 政府:違契需依法辦事

觀塘大廈內食肆林立,不少並未持有相關牌照。 觀塘大廈內食肆林立,不少並未持有相關牌照。
觀塘大廈內食肆林立,不少並未持有相關牌照。
【本報訊】位於觀塘工廈內的一間食肆,稱日前收到地政總署通知,指工廈只准用作工業及貨倉用途,要求食肆停運,否則向業主釘契;惟同一工廈亦有逾20間食肆正在經營,據知部分同為未持有牌照經營。發展局官員直言指違契就是違契,而據知大廈其他單位亦有收到地政總署執管的通知。
發展局強調相關工廈的地契只容許作工業及倉庫用途,若用作其他用途包括食肆均屬違契,相信社會期望政府部門做好執管工作,依法辦事。該官員指工廈若有人流時常出入會有安全隱患,因此會鼓勵地政總署做好執管工作。根據現時條例,如在工廠大廈內經營食物業,而其業務涉及出售或供應膳食供受僱於工廠大廈內的人士在其處所內進食或飲用,就必須向食環署申領工廠食堂牌照,發出工廠食堂牌照,惟其原意旨在便利在工廠大廈內工作的人士用膳。
當局指如期收回高球場
對於高等法院頒令,臨時暫緩執行粉嶺高球場發展的環評報告,直至明年5月的司法覆核有結果。發展局表示,就高球場發展項目的法定城規程序,暫時沒有受到司法覆核影響,即使有關環評報告暫緩執行,但城規程序仍繼續進行;又指出,司法覆核完全不影響政府作為高球場32公頃土地的業主,在短期租約到期,即下月1日收回土地,會如期進行,高球會亦配合政府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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