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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繼孫女 七旬裝修工候懲

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審訊。 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審訊。
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審訊。
6歲起凌辱逾4年 5罪名成立
年近七旬裝修男工被指自其繼孫女6歲起的4年間,多次對她性侵犯,包括強姦及以手指插其肛門等,因而被控兩項強姦及3項非禮罪。案件早前在高院審訊後,5女兩男組成的陪審團昨日經退庭商議約4個多小時後,分別以大比數裁定被告5罪成立。法官先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及女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將案押後至9月14日判刑,期間被告需還押看管。
現年69歲代號S.H.S.的被告,過往沒有案底,他被控兩項強姦及3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12年5月至2016年8月底在觀塘的家中兩度強姦及3度非禮當時6至10歲的繼孫女X。被告的兒子是X的繼父,X與母親自2012年起搬到被告家中居住,X的母親其後再先後誕下兩名女兒。
控方案情指,現年17歲的X於就讀小一或小二時,被告帶她到游泳池,曾撫摸她大腿及陰道。之後被告涉3度強姦她及數次非禮她,但很多次事件X均記不起具體的發生時間。其中最有印象是首次及最後一次被強姦,及3次遭被告非禮的情況。
事主:被告偷窺母裸體
X指首次強姦事件時,她只有6至7歲,被告叫她進其房間,然後以陽具插入她陰道,她記得當時痛得像下體撕裂,而最後一次強姦事件則大約發生在她就讀小三時。至於該3次非禮事件,則包括被告摸她陰道、舔她胸部、吻她嘴及企圖與她濕吻,被告更試過以手指插她肛門等等。她形容指,覺得被告「好似當我係雞咁!」X又稱曾見過被告偷看在房間沒穿衣服的X母親,故X曾貼告示警告被告不要偷窺。
被告自辯時否認曾作出性侵行為,並指X誣衊他。被告又表示沒有偷看X母親,亦無印象X母親曾裸睡。他又指曾試過與兒子因為小事爭執,兒子一家曾試過不理睬他,故他於2016年起搬離涉案單位。案件編號:HCCC 8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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