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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獲升職兼解僱 印度漢控種族歧視

【本報訊】一名印度漢指在公司遭受種族歧視,包括不獲升職及只被委派做次要工作,月薪約7.7萬元的他之後更遭公司解僱。該印度漢前日自行入稟區域法院,民事指控公司涉嫌違反《種族歧視條例》,要求公司書面道歉及重新聘用他,同時賠償他損失的薪金。案件排期於10月26日提訊。
指面試期間語帶貶損
原告Rajashekaraiah Gangadhar Bidadhi,被告是Pvh Far East Limited。原告在親撰的入稟狀指,他於2016年10月起受僱於被告,期間曾獲嘉許,他之後申請升任高級經理,面試期間招聘經理談到其種族時,說話帶有貶損意思,疑構成種族歧視,結果他沒被揀選升職,被告一方亦無說明原因。
入稟狀續指,2022年6月原告加入公司的新工作團隊。該團隊由15人組成,除原告外,其餘14人均為本地人。原告在新團隊工作期間,只獲委派做些十分次要的職責,例如數據輸入,之後他亦被無理地自戰略項目中遭剔除。2023年7月,其合約被中止,原告是新團隊中唯一被中止合約的人,而同月,公司聘請了一名本地人。原告要求法庭裁定被告行為涉及種族歧視,要被告作出書面道歉之餘,同時須重新聘用原告,並由8月1日起賠償月薪約7.7萬元至獲被告重新聘用,或原告獲其他僱主聘用為止。案件編號:DCE O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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