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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關員涉姦18歲女 控方今傳召證人

被告何澤權 被告何澤權
被告何澤權
【本報訊】年輕海關關員被指與初次見面的18歲少女在派對房間耍樂時,趁女方喝醉到梯間吸煙時,涉嫌趁機肆意撫摸其胸部。其後該關員更把少女帶到另一房間的廁所內,再涉嫌強姦對方。少女其後想離開時,關員與其友人阻止,最終要由少女胞姊的男友到場將她帶走及即時報案,關員被捕後則稱:「條女自願㗎!」關員事後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先讀出開案陳詞,並於今日傳召證人作供。
任職海關關員的男被告何澤權(25歲),被控於2021年10月7日,在屯門友德工業大廈4樓近5號室廁所內,強姦當時18歲女事主X。控方開案陳詞指,X於2021年10月初,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了一名黎姓男子,雙方其後相約同年10月6日到案發地點的派對房耍樂,黎稱其兩名男友人亦會到場,當中包括被告。當晚11時,4人先後到該派對房的35號房耍樂,當中眾人亦有喝酒。翌日凌晨4時許,X有醉意向3人稱去洗手間,並到梯間吸煙。
被告指事主自願
控方指被告其後到梯間坐在X身旁,並把X的頭靠在他肩膀。被告隔着上衣摸X左胸,X試圖避開但不成功。其後有人走近兩人並與被告傾談一會後離開。被告及後伸手進X上衣內,摸她胸及吻她嘴。逗留約半小時後,被告稱帶X回去卻帶她到涉事的廁所,解開她上衣衫鈕及胸圍,並舔她胸部,更褪下她內褲,先用手指插其陰道,再戴上安全套強行與她性交。X圖推開被告不果,被告及後又捉住她的手要她替其手淫,X因緊握拳頭故未能成功。
至當日早上6時半,X想離開派對房,遭被告及黎阻撓,X遂致電胞姊男友要對方前來帶她離開。胞姊男友到場後與被告等發生肢體衝突,執法人員其後到場並以強姦罪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條女係自願㗎!因為當時我有問佢可唔可以繼續,佢話可以」。化驗下發現被告當日使用的安全套外圍有X的DNA。案件編號:HCCC 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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