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中心負責人 涉無牌治病 血癌病人:被告叫停藥稱指數屬假象
【本報訊】六旬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涉嫌收取69萬至118萬元不等,無牌替3名癌症病人治療。涉案女負責人否認3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控方傳召曾接受被告治療的女病人作供。患有血癌的女病人稱,因有嚴重濕疹才找被告醫治,對方卻稱要先醫治癌症濕疹才能痊愈。她最終支付約118萬元接受治療,其後被告着她停服甲狀腺素藥物,兩個月後醫院發現她甲狀腺的指數偏高,會有心臟衰竭及昏迷危險。被告接受她查詢時卻稱「指數只係假象」。
63歲被告趙淑儀,被控於2013年11月19日至2016年2月5日,在銅鑼灣廣旅集團大廈17樓娉婷國際有限公司,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在與陶寶富、徐劍雄及鍾少琼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
推介「腦驅」療法指一定醫好
鍾少琼供稱於1996年確診血癌,2005年起癌症復發,但有服食標靶藥病情亦受控。她自2012年起有嚴重濕疹,並於2013年11月經朋友介紹去聽被告的講座,其後到被告的美容中心與她商討。被告稱鍾的濕疹是長期服食標靶藥引致,她會先治好其癌症,否則治標不治本。其後被告推介她進行名為「腦驅」的療法,並稱一定會醫好,又稱半年內醫不好便免費繼續治療。
鍾最終支付約118萬元,並於2014年4月起接受被告治療,每星期約5次。期間她的身體要放置磁石並接受紅外線照射等。同年6月,被告要鍾停服甲狀腺藥,並稱續服食可能會令她皮膚潰爛甚至有皮膚癌。鍾停藥後於8月在瑪麗醫院檢查時,發現其甲狀腺的相關指數為180,正常則是3至5。醫生稱停服甲狀腺素可能會令她心臟衰竭及昏迷,但她堅持停藥,醫生遂叫她簽字確認。鍾因擔心而向被告查詢,被告稱指數只是假象,又稱她已治好鍾的甲狀腺問題,之後指數會回復正常。被告又讚鍾簽字是「叻女」,不過鍾稱被告過往從未提及會治療她的甲狀腺問題。案件編號:DCCC 3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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