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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危害國安案 倡12·18開審 需80天

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擬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美聯社圖片) 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擬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美聯社圖片)
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擬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美聯社圖片)
辯方律師檔期問題 審期或有變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指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原定於9月25日開庭審理,估計需時約80天。審件昨於高院審前覆核。負責本案的3名主審法官稱,因為有法官及控辯雙方律師等仍有案件處理,建議將審期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控方及被告公司的代表律師均同意押後,但因黎的代表律師明年需處理其他案件,需再作協調。
本案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3位法官表示,因為李運騰法官及控辯雙方均有律師有其他案件正在處理,建議將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當審至同月22日後則暫停至明年1月2日再續審,惟因黎的代表律師之檔期問題,故審期仍未有最終定案。
煽動刊物罪 擬爭拗檢控時限
控方透露,預計需時65日處理所有證供,雙方結案陳詞需時5天,預計整宗審訊需時逾80天。另外庭上又透露,黎將在案發開審並答辯前,就發布煽動刊物控罪的檢控時限提出爭拗。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5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前者指4名被告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港與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後者則指4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港與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黎智英另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本案共涉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兩人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12月8日再提訊,兩人將出庭指證黎。
6前蘋果高層認罪 出庭頂證
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去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求情及判刑,部分高層會出庭頂證黎智英。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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