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3女生 網紅劉馬車加監4周
【本報訊】自稱「劉馬車」的香港網絡紅人劉駿軒,繼本周一(14日)承認襲擊網媒記者判囚6周後,昨再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有關控罪指他在今年4月的其中兩日內,先後3度非禮年僅13至15歲的中學女生。裁判官就非禮案昨判被告入獄5周,當中4周與襲擊案刑期分期執行,即他現加監4周。
現年27歲被告劉駿軒,被控於今年4月26日,在天水圍天福路港鐵站的扶手電梯非禮女子X;同日,被告再於天水圍站月台,往元朗方向非禮另一名女子Y。之後在同月28日,被告於天水圍天恩路12號一間酒店的地下咖啡店,非禮第3名女子Z。
港鐵站跌散銀 乘機揉搓腿部
案情指,3名女事主都是中學生。事主X當時13歲,4月26日晚上7時許,X在天水圍港鐵站搭上行扶手電梯,期間聽到散銀跌下的聲音,轉頭就見到被告從上而下揉搓她大腿一至兩秒,被告道歉後即逃離。約10分鐘後,13歲的Y站在天水圍站往元朗方向月台等車,期間亦是聽到散銀跌下聲,之後被告從後揉搓她左腿10秒。4月28日晚上近7時,15歲的Z在天水圍天恩路12號一間酒店的地下咖啡店買咖啡,期間被告從後面趨近,繼而從上而下揉搓她大腿5至6秒。被告在5月2日被捕。
就襲擊網媒記者案,控罪指被告在今年7月30日,在荃灣禾笛街近荃新天地一期地下眼鏡88外襲擊男事主梁志恒。案情談及,7月29日被告上傳YouTube影片,指梁志恒於2019年社運期間跟女童非法性交。事主否認。翌日被告約事主見面,至事發當日,兩人行至案發地點,被告突然先後拳打事主約10秒。同晚被告自首。被告在本周一於法院認罪,判囚6周,另須就弄毀事主的眼鏡,賠償對方1,100元。案件編號:TMCC99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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