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貓利誘16歲女上門 保險經紀強姦囚8年
官:有預謀犯案 無用安全套需加刑
16歲少女早前透過匿名交友程式認識一名男保險經紀,並應邀到其家中與對方的貓兒耍樂,期間疑遭男方強姦,更被奪去初夜。涉案保險經紀被控一項強姦罪,他不認罪,案件早前在高院審理後,陪審團裁定他罪成。高院暫委法官胡雅雯經提取相關報告後,昨判被告監禁8年。法官指案件有加刑因素,包括女事主當時只得16歲,年長她25載的被告則趁機向她「攞着數」佔便宜,以及事件對事主有嚴重影響等。
涉案42歲被告陳子進,報稱保險經紀。控罪指他於2022年1月7日,在天水圍民德路一村屋內強姦女事主X。與妻子已離婚的被告育有一女,過往沒有案底。辯方求情指被告為人孝順,且是好父親而且愛護動物。X的創傷評估報告則顯示,原本已有抑鬱症的她,在事發後情況更嚴重,且有自殘行為及自殺念頭。事件亦影響她的學業,她曾停學數個月,X作供後情況有改善,但仍需接受心理治療。
交友App認識 Ig向老師披露
法官指本案確有加刑因素,被告亦是有預謀犯案,且奪去X的初夜,性交初期亦沒有使用安全套,故由監禁5年的量刑起點加刑3年。
控方案情指,X於案發時16歲4個月,她於案發前數天透過匿名交友程式認識被告,被告邀請X到其住所與貓兒玩耍,並提出會給予1,000元零用錢予X。案發當晚,X與被告於天水圍港鐵站會合後,兩人乘的士前往被告住所。X指被告於單位內叫她與貓兒玩樂,其後被告要求X坐在床上,並開始撫摸她,X向被告說不及要求停止,惟推開被告不果,其後被告與X性交,X反抗不力無奈就範。X其後透過Instagram向老師披露事件,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稱「我無強姦人」,並指是在X的同意下進行性交。案件編號:HCCC 5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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