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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危害國安案 高院審前覆核

黎智英在獄中脫去上衣,半身赤裸「頭耷耷」散步。(美聯社圖片) 黎智英在獄中脫去上衣,半身赤裸「頭耷耷」散步。(美聯社圖片)
黎智英在獄中脫去上衣,半身赤裸「頭耷耷」散步。(美聯社圖片)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指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共3罪的案件,定於9月25日正式開庭審理,估計需時83天。審前覆核會於今午在高院進行,預計需時60分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一同審理。而這宗高等法院原訟庭的案件,在正式開審時會移師至西九龍法院。
正式開審會移師西九法院
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5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前者指4名被告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與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後者則指4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與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內地或香港特區。
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內地或香港特區。
案件共涉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該兩人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將於12月8日再提訊。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去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進行求情及判刑,部分高層會出庭頂證黎智英。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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