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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劫鐘錶店逾2300萬貨 5人周五判刑

【本報訊】尖沙咀一間鐘錶珠寶行於5年前被包括南亞裔匪徒在內,且持有鐵錘及刀棍的3人闖入搶劫,並擸走總值2,310萬元的33隻腕錶及6條手帶。執法人員其後拘捕多人,包括駕駛私家車接載匪徒,事後把私家車燒毀的「車手」。其中5名涉案男子早前分別承認搶劫、縱火及處理贓物等罪,高院法官邱智立昨聽取求情後,押後至周五判刑。
原另有6被告 求情指非主腦
承認控罪的5名被告依次為32歲司機陳景隆、22歲跟車工人劉澤城、44歲建築工人蔡志樺、46歲散工廖紀永及41歲裝修工人孫嘉賢。首4名被告均承認一項搶劫罪,陳另承認一項縱火罪,孫則承認兩項處理贓物罪。本案原本另有6名被告,包括一名南亞裔男子,但該6人最終獲脫罪。代表5名認罪被告的律師求情指,5人並非案件主腦,為搵快錢而犯案,望法官輕判。
案情指,2018年7月1日早上,陳駕車接載劉及包括南亞裔男子在內的兩人到尖沙咀樂道的「名人鐘錶珠寶」外,3人進店後即表示打劫,有匪徒用錘打破玻璃櫃,把腕錶和手帶放入背包,劉舉起伸縮棍及刀指嚇店員及拍打其頭部等。
有途人經過目睹劫案後報警,3人登上陳駕駛的汽車離去,蔡和廖則在珠寶店附近徘徊及把風。匪徒共劫去33隻腕錶及6條手帶,共值2,310萬元,另外有總值497萬元的8隻腕錶和4條手帶損壞。案件編號:HCCC 79,1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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