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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網媒記者動手 網紅劉馬車囚6周

自稱「劉馬車」的劉駿軒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囚6星期。 自稱「劉馬車」的劉駿軒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囚6星期。
自稱「劉馬車」的劉駿軒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囚6星期。
官指主動邀約 並非單方面受欺凌
自稱「劉馬車」的香港網絡紅人劉駿軒,日前涉嫌在荃新天地襲擊一名網媒記者,令對方眼鏡損毀。他案發後逃遁,一小時後卻主動往警署自首。他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星期,另須就破損的眼鏡賠償事主1,100元。
27歲被告劉駿軒,控罪書上報稱是YouTube影片製作者。他被控於2023年7月30日,在荃灣禾笛街近荃新天地一期地下G16A號舖眼鏡88外襲擊梁志恒,因而對該梁志恒造成身體傷害。
毀眼鏡須賠1100元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被告求情陳詞,被告形容事主人格惡劣,可算是「人渣」,他忍無可忍之下才選擇動武。惟裁判官指,被告主動邀約,而且被告並非單方面受欺凌,本身他有相當責任。裁判官坦言,案中暴力程度不低,事主傷勢不輕,決定以9星期監禁作量刑起點,除了認罪扣減外無其他減刑因素,總刑期6星期,另須在兩個月內就破損的眼鏡賠償1,100元。
案情指,7月29日被告上傳一段YouTube影片,提到36歲事主梁志恒於2019年社運期間跟一名13歲女童非法性交。事主否認。翌日被告聯絡事主,相約他同日到荃新天地一期見面,讓被告就事件道歉。事主同意。
當日傍晚6時許,兩人行至案發地點,被告突然情緒激動,先後拳打事主約10秒,過程被閉路電視鏡頭拍下。事件中,事主眼鏡破爛,鼻及面有傷,需送院治理。被告犯案後逃離現場。至同日晚上7時許,被告往天水圍警署自首,警誡下他承認施襲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編號:WKCC 326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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