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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揚言炸死裁判官全家 棄保潛逃漢缺席聆訊下獲刑

【本報訊】2020年底有人致電司法機構的辦公室,揚言要炸死一名裁判官及其家人,事件引發傳媒廣泛報道。其後有一名男子分別在一個社交媒體群組及一個新聞網站留言,就該事件作出評論稱,「講系(係)無用,炸死全家先有證據」,其行為違反早前法庭頒發禁止網上煽惑暴力的命令,涉嫌藐視法庭。該男子其後被執法部門拘捕但獲准保釋,他疑棄保潛逃,律政司則入稟高院指該男子藐視法庭。高院法官高浩文早前已裁定男子須就藐視法庭一事負上刑責,昨在該男缺席下頒發判詞,判處他監禁4個月,並須支付律政司訟費,金額容後再裁定。
須付律政司訟費 金額待定
申請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張志豪。判詞指早於2019年11月,法庭已頒令禁止他人於網上煽惑其他人使用暴力。2020年12月3日,有人致電司法機構的辦公室,指要炸死一名裁判官及其家人。事件遭媒廣泛報道,張則於約兩日後,在一個名為「51 黃金良心圈」的Facebook群組及在一個電子傳媒,就有關事件的報道下留言稱「炸死全家先有證據」。單是該群組已有超過9.3萬名成員,留言亦有378個回應。張於2021年3月因煽動罪被捕,警誡下承認出於憤怒及衝動而發布留言。他其後獲准保釋,但於同年9月底離港且一直沒有回港,疑棄保潛逃。
法官昨日在判詞指出,張的留言是於公開的網頁發布且有多人瀏覽,其評論屬相對嚴重,因為看來是要告知他人有關放炸彈一事須付諸實行,並刺激到其他人。法官認為張的行為屬挑戰司法的執行,並涉及裁判官家人,故有加刑因素。法官指張不但沒有道歉且棄保潛逃,顯示他毫無悔意,最終判處他監禁4個月,並須支付律政司訟費。案件編號:HCMP 59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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