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短公屋輪候無符 開刀審查60歲租戶
追擊富戶收回百計單位 覓地建屋更實際
本港人口持續老化,現時居住公屋的住戶,約四分之一為屬於60歲以上「全長者戶」。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認為,如今社會60歲並非年紀很大或失去工作能力,當局應檢視現時年滿60歲或以上的全長者公屋住戶,獲豁免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做法,認為會影響將來的公屋流轉,建議或可將年齡要求提升至65歲。不過,有公屋聯會以及關注長者權益的團體,均對黃碧如的提議有保留,認為政府必須審慎設定界線,否則實行後不但勞民傷財,耗費了資源卻未能收回目標公屋單位,無效縮短公屋輪候冊。
黃碧如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說,近年公屋供應與輪候者需求,出現頗大落差,人口老化愈趨嚴重,加上現今社會60歲並非年紀很大或已沒有工作能力,若60歲全長者戶可獲豁免審查,或對將來公屋流轉的持續性造成很大影響。
改動年齡限制或會牽連甚廣,甚至影響其他政策。黃碧如就指,若檢視結果認為可行,可以只將相關獲豁免年齡提高,不需更改其他政策。即使作出調整,亦不代表公屋住戶年滿60歲後就要遷出單位,退休提取強積金亦不會影響資產審查,只是有關長者戶需要像其他住戶一樣作出申報。若申報後資產及入息超出上限,屆時就要搬走,她認為在現時公屋資源不足下,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
公屋住戶 22%屆60歲以上
房委會數據顯示,截至去年5月,現時房委會定義長者戶為所有成員均年屆60歲或以上,他們佔整體公屋戶比例於同期由17%升至22%,反映本港人口老化。
在現行富戶政策下,若住戶全部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或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或合資格申領/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或所有成員是由上述3類以不同組合組成的住戶,可獲豁免於「富戶政策」。
資產超入息限額100倍需遷出
若住戶並不屬於上述可豁免類別,但部分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的住戶,即使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超逾相關限額,仍可繼續居於公屋,但須按入息繳交相應的額外租金。不過,若住戶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即使有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仍須遷離公屋單位。至於其他住戶,若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5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團體質疑成效 違安老政策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房委會必須很小心行事,因會影響公屋及居屋的申請資格等。而現時未有相關措施去專門抽查60至65歲之間的住戶,亦難以評估當中的數量,若貿然進行,會令住戶不明所以。反觀當局在2017年收緊富戶政策後,每年收回的公屋單位由過往的200多間,下跌至100多間,加上部分住戶可提早於60歲退休提取強積金,若突然多了資產而令他被迫遷出,也有違政府希望長者晚年安居的護老政策。
「除非政府將法定退休年齡設定為65歲,否則房委會咁做係倒行逆施,對輪候上樓人士冇乜幫助!」香港長者權益協會總幹事李立航指,現時公屋住戶入息水平不高,年滿60歲住戶的收入,不會一下子在65歲前高得很誇張,故此房委會若執意去審查這批人士,效益成疑,加劇社會心理負擔,也不見得令輪候上樓的長者或其他市民有很大幫助,而政府其他政策如乘車優惠反而下調至60歲,故收緊公屋審查年齡界線與政策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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