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修訂遏噪音遍漏洞 冼卓嵐不滿針對大聲公
香港人口高度密集,居住單位密密麻麻,噪音問題特別嚴重。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日前發表諮詢文件,建議修訂現有《噪音管制條例》,對店舖喺公眾地方及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叫賣作出管制,並設立一萬元定額罰款機制;另一面,則打算放寬指定節日,公眾娛樂活動嘅噪音要求。沙田區議會副主席冼卓嵐拍片,指做生意為廣招徠,難免發出種種聲浪,唔明白點解特別針對使用揚聲器嘅行為,同埋又質疑指定節日當中公眾娛樂活動可以延長至翌日凌晨一點,到底有冇必要?
冼卓嵐話一般人對於噪音管制嘅理解,係晚上11點至翌日清晨7點以及假日任何時間,唔可以喺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煩擾他人嘅噪音。而對居民構成滋擾嘅噪音來源有好多方面,當中包括裝修。至於叫賣嘅聲浪或不斷播放錄音促銷,喺街市或一啲旺區嘅店舖都好常見。冼卓嵐指禁止使用揚聲器叫賣,其實係管制「揚聲器」同「叫賣」。佢話前者比較容易定義,即係用器具將聲量放大;但「叫賣」行為則易起爭議,假如有餐廳透過電視機播放KOL嘅推介或服務,如果都定義為「叫賣」,是否過分規管呢?實在值得商榷。
稱量度分貝更客觀
佢認為令人煩擾嘅噪音,唔一定來自揚聲器,譬如有人嗓門夠大,叫賣可以唔用揚聲器,咁又係咪要監管呢?況且買賣暢旺,必然有聲音發出,如果市民覺得有關聲浪構成噪音滋擾,應該有更科學嘅方法去釐定,譬如量度分貝、持續嘅時間等,都係比較客觀嘅手段,唔明點解特別針對使用揚聲器叫賣。
至於當局打算放寬指定節日,容許音樂、曲藝、唱歌等公眾娛樂活動可以延長至翌日凌晨1點,但前提係聲浪水平不可超過背景噪音10分貝。冼卓嵐話唔知道當局基於乜嘢條件而定出「10分貝」嘅聲浪範圍。況且佢喺疫情前,都收過唔少市民投訴節日娛樂活動嘅噪音問題。儘管今次放寬嘅理由,係「增添都市活力同提升國際形象」,但唱歌有冇需要去到凌晨一點呢?佢話若果場地遠離民居,咁就玩到凌晨3、4點都冇問題啦。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