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排總越權 5球會敗訴
【本報訊】5間本地排球會於2020年底獲香港排球總會通過成為正式會員,但翌年被排總降回「準會員」,並指需重新考慮該些球會可否成為正式會員。5間球會不滿排總未有清楚解釋原因認為對方越權,入稟高院控告排總,並要求恢復正式會員身份。案件早前經審訊後,高院暫委法官聶心平昨頒下判詞,裁定原告方敗訴,並指排總做法沒有越權,原告方須支付訟費。
董事會審視後降格回準會員
原告包括仁濟排球會、ALPS體育會、力臻排球隊、青龍排球會及葵青女子排球隊共5間球會的代表,被告是香港排球總會有限公司、排總會長吳守基及排總的8名董事會成員。原告方指該5間球會於2020年12月獲總會批准由準會員變為正式會員,翌年4月卻突然獲通知須降回準會員。原告不滿排總無理取消球會的會員資格,質疑決定不符合總會的章程細則,認為排總越權。
排總則反駁指,5間球會在排總董事會換屆選舉前不足兩星期,獲通過成為正式會員,被當時的會員投訴不合理,並指升格決定沒有透明度。新一屆董事會經審視後,認為批出會員資格是欠缺清晰的標準及準則,因此決定先把原告降回準會員再重新考慮。法官在細閱總會章程細則後認為,排總現時並非撤銷原告的會員身份及驅逐出總會,只是降回準會員再重新考慮,排總有權作此決定,眾原告日後亦可再成為正式會員。法官最終認為排總的決定並無越權,裁定原告方敗訴。案件編號:HCMP 9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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