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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擾民 每年30宗檢控力度欠奉

【本報訊】環境保護署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街邊叫賣聲或絕迹於耳。環保署評估及噪音組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志坤表示,涉及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的噪音投訴近年有上升趨勢,過去5年檢控達170多宗;惟針對短期租約店舖送達傳票存在困難,改用定額罰款,則有即時效果,以加強阻嚇。有議員則稱,過往5年每年僅30多宗檢控,反映執法力度不足;業界亦贊成修例,認為個別商戶以揚聲器高聲叫賣,影響其他商戶正規運作。
難對短租店舖票控
李志坤指出,涉及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的噪音投訴,在過去5年檢控達170多宗,法庭平均判罰4,700元,部分更達上限一萬元。環保署修例後,街頭推銷員有需要改變推銷手法,因在街頭播放音樂,亦受現有噪音限制條例規管。內地、倫敦及紐約等地,都有類似法例規管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叫賣,他指本港並非首個執行城市。
議員邵家輝,認為若當局持續執法,店舖自然會克制,若地舖使用揚聲器叫賣,聲音或透過玻璃門傳出街外,質疑是否受到規管。
他又認為,本港要發展夜間經濟情況,零噪音與此背道而馳。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表示歡迎修例,因深水埗接較多投訴,上夜班市民在日間難以休息,劏房隔音差亦影響住戶作息。
北角販商協會主席黃偉泉說,商戶間曾因揚聲器問題爭拗,需報警求助。他認為,定額罰款一萬元已屬重罰,具較大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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