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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助購炸彈原料 倉務員被拒保釋

【本報訊】執法部門於2019年12月在多區搜出手槍、子彈及武士刀等大批武器,且在灣仔香港華仁書院外檢獲兩個共重10公斤的土製炸彈,懷疑意圖用作傷害執法人員。其後有多人涉案被捕,當中一名年輕倉務員被指涉協助購入炸彈原料,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製造爆炸品而意圖摧毀財產罪且須還押。他於昨日到高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經開庭後否決其申請。
明年二月進行答辯
21歲被告蔡凱明,案發時任職倉務員,昨申請保釋被拒。他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他人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香港協助及教唆吳智鴻、賴振邦製造兩個引爆器。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蔡凱明與另外3名被告蘇緯軒、彭軍壕及陳玉龍的罪件,將於明年2月19日在高院進行答辯。案件編號:HCCC 165/2022,HCCP 4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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