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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漢脫擾亂秩序罪 自招嫌疑不獲訟費

判詞指答辯人Progin Marc Gerard不應獲得任何訟費。 判詞指答辯人Progin Marc Gerard不應獲得任何訟費。
判詞指答辯人Progin Marc Gerard不應獲得任何訟費。
【本報訊】2019年10月有人在中環發起反蒙面法示威,一名內地漢被現場人士包圍,他高呼「我們都是中國人!」後,打算轉身進入遮打大廈時,一名瑞士籍男子被指闖出並關上大門,內地漢最後被人「私了」。涉事瑞士籍男子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作出擾亂公眾秩序行為罪,並於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且獲訟費。律政司不服該訟費令並向高院提出上訴。高院法官杜麗冰經早前開庭後昨頒下判詞,指該瑞士漢的確自招嫌疑不應獲得訟費,故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
關門阻離開 累內地男捱打
已居港40年的瑞士籍答辯人Progin Marc Gerard(76歲),報稱退休人士。他被控於2019年10月4日,在中環遮打大廈地下外,協助及教唆他人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據判詞指,答辯方指如答辯人不獲訟費,對他屬懲罰,不過法官指訟費令問題並非是懲罰或獎勵,而是由原審法官決定該人是否應獲訟費,若發現其裁決有越權上訴法院才需處理。法官亦表明本案並非案件呈述上訴,只需考慮答辯人有否自招嫌疑。
法官認同上訴方指原審裁判官考慮了不相關的事宜,即指無證據顯示答辯人與在場穿上裝備的黑衣人有任何聯繫,因根本毋須考慮此點。法官亦認為裁判官忽略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答辯人在事主前方關門的行為,屬自招嫌疑,故他在原審及本訟費上訴均不應獲任何訟費。案件編號:HCMA 1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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