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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何蓓茵:留下劣績公僕 恐打擊士氣

近年公務員表現備受關注。 近年公務員表現備受關注。
近年公務員表現備受關注。
【本報訊】近年本港公務員表現備受關注,政府早前建議簡化處理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的機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表示,新安排可使終止聘用時間由過往超過一年,甚或兩年,減至數月,強調若容許持續表現欠佳公務員留下會打擊士氣,又解釋任何政府人員被拘捕要向部門首長呈報的新要求,是為了讓當局更好處理被捕公務員的工作安排。
去年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強化公務員管理,如有工作表現持續欠佳的公務員經督導和輔助後仍沒有改善,應及時終止聘用。現時處理工作表現長期不達標的公務員,會先作勸喻、培訓以至調職,如仍未達標準,會設觀察期,未能達到水準才終止聘用,期間有關人員有4次申述機會,並由部門設獨立委員會向部門首長提供意見。
申述機會剩兩次 拒延觀察期
政府近日公布簡化處理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的機制,包括減少相關公務員可申述的次數,以及刪減過程中要部門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議個案的步驟。楊何蓓茵昨在電台節目中解釋,指由於部門成立獨立委員會往往有困難,成員亦是部門人員,認為意義不大,所以刪減;再加上有關人員在每年的報告中,都有機會向上司表達意見並可記錄在案,當中包括部門將個案轉介公務員事務局前,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將決定提交「最後決定當局」前,都可作申述,因此將申述機會減至兩次。
另外,過往有部門猶豫不決,把觀察期延長多次,有時會延長一至兩年,她認為是失去觀察期的意義,未來大部分情況都不會延長觀察期。
楊何蓓茵強調如果不簡化安排,讓持續表現欠佳的公務員留下,工作上會影響其他人,反而打擊士氣。反之若能迅速處理事件,將能提升士氣,並加大有心、有能力年輕人的吸引力,讓他們知道會有發揮空間,明白不會被表現有問題的同事拖累。
對於早前有工會關注政府上月要求任何政府人員被拘捕要向部門首長呈報。楊何蓓茵回應指新要求的目的是讓政府更好處理被捕公務員的工作安排,因為部分人可能涉誠信和工作有關而被捕,如果被捕人士處理與幼兒相關工作,但涉虐兒等罪行,可能要調職或停職,不過做法要視乎事件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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