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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新工程合約模式 鼓勵創科增成本效益

發展局採用「新工程合約」,以減低超支延誤機會。 發展局採用「新工程合約」,以減低超支延誤機會。
發展局採用「新工程合約」,以減低超支延誤機會。
推動協作應對挑戰 減超支延誤風險
為提升項目的管理效率和成本效益,發展局稱自2009年在工務工程項目中推行「新工程合約」模式,與承辦商一同及早解決工程期間遇到的挑戰,並減低工程項目出現延誤或超支風險。至今已逾500份工務工程合約採用了新模式,超過150份工程合約已經竣工而沒有出現合約糾紛。而上月發展局推出香港版「新工程合約」,把香港相關法規、採購辦法等寫進合約內,並加入新條文,提供誘因鼓勵承建商採用創新科技。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透過網誌,介紹工務工程項目採用「新工程合約」(New Engineering Contract-NEC)模式的優勢。她指出,以往工務工程合約模式,較着重合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惟施工期間一旦出現問題或預示到風險,雙方較重視釐清責任,以致出現爭拗;惟新模式則提倡協作文化,透過合約機制,推動合約雙方建立互助互信的夥伴關係,共同解決困難,以減低超支延誤機會,例如新冠疫情期間,項目部分建築物料及預製件無法按原定時間運抵香港,承建商通過「新工程合約」模式的風險預警機制,向建築署指出困難,在互信文化下,雙方磋商解決方法,最後採用承建商提出的施工取代方案,既可減低成本,保持工程質量,亦避免工程出現延誤。
引入預警機制 列明相關法規
她又續稱,新模式下合約條款引入了一套完整的項目管理系統,包括風險預警機制、補償機制和行動時間表,發揮了管理手冊的作用,舉例指如風險預警機制,可鼓勵承建商盡早識別和提出可能對項目造成影響的潛在風險,以及在遇到施工困難和問題時,可透過合約設定的程序框架及時限,共同協商和擬定最佳解決方案。根據發展局的數據顯示,由2009年至今,已有超過500份工務工程合約採用了新模式,總造價超過2,700億元。
有關部門為與時並進,在上月更新相關合約模式,並建立了「香港版」,將香港相關法規、採購辦法等寫進合約內,加入新條文,以提供誘因鼓勵承建商採用創新科技,務求讓相關業界更好地管理工程項目,以提高效率和控制成本,應對現時建造業所面對的種種挑戰。
以往不少政府工程都曾出現超支或延後的情況。以往不少政府工程都曾出現超支或延後的情況。
以往不少政府工程都曾出現超支或延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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