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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暴動 20歲女判入教導所

被告參與油麻地暴動判入教導所。 被告參與油麻地暴動判入教導所。
被告參與油麻地暴動判入教導所。
【本報訊】2019年11月中,有人針對執法部門包圍理工大學而發起「圍魏救趙」行動,最終變成暴力衝擊,其後有213人被捕。當中一名當時17歲的女被告昨日被判入教導所。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判入教導所有利被告感化,屬對社會最有利的處置。被告獲釋後亦需接受3年輔導監督,確保她奉公守法及不會再重犯。
現年20歲的女被告何羚甄被控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一帶參與暴動。被告參與的暴動有數以千計人士,歷時數小時,暴動程度嚴重。被告身處現場壯大參與者聲勢,鼓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不過,無證據顯示被告直接參與任何暴力破壞行為。
同案18被告囚36至57月
案情指,當晚大批示威者在油麻地及旺角一帶聚集,執法人員在晚上約10時半起在油麻地一帶的彌敦道劃出封鎖區,並拘捕了213人,眾被告在油麻地港鐵站A1出口與安利大廈間的小巷一帶被截獲,而被告張振鴻當時身上搜出控罪所指物品,其他被告亦有口罩、消毒藥水等。另外,同案18名被告早前已被判監禁36至57個月不等。 案件編號:DCCC 443,576,65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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