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站非法集結 5人囚3個月至半年
【本報訊】2019年8月11日,全港各區都有示威堵路活動,入夜後港鐵太古站出口對開多人被捕。當中8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一人認罪,早前被判入獄兩個月,其餘7人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不同控罪罪成,押後至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考慮到案發至今已4年,雖不涉控方錯誤,但接納這延誤會對被告帶來困擾,故額外減刑,判其中4人入獄3個月,一人入獄6個月,其餘兩人分別判更生中心和罰款。
另兩人分別判更生中心罰款
本案涉及8名被告,早前認罪的是余巧茵(21歲,女學生),判囚兩個月。審訊後,5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他們分別是黎卓然(30歲,戲院經理)、陳堃榮(18歲,無業)、謝誠謙(28歲,工程師)、戴偉軒(29歲,侍應)及陳朝安(28歲,銷售員)。
另外,陳朝安另因管有兩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一個彈射器及一袋金屬彈丸,另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另一被告文城康(23歲,電腦軟件工程師),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
陳堃榮因年紀較輕,判入更生中心;陳朝安涉及兩罪,顧及量刑整體性,總刑期6個月,其餘4人入獄3個月。最後,案中被告林韋丞(24歲,音響工程人員),早前已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被判罰款2,000元。案件編號:ESCC 1773/2021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