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暴動共10罪 6女2男否認控罪
【本報訊】2019年11月港島區爆發大規模衝突,有逾百人被捕。其中6女2男涉參與暴動,當中一名女被告更涉在等候審訊期間意圖離港而再被捕。該8人合共被控10罪,昨於區院否認控罪。由於控辯雙方仍需時準備同意案情,法官決定押後至今天才處理控方開案陳詞及同意案情。
今起開案陳詞
8名被告依次是馬志健(男,46歲,會計師)、陳善衡(女,27歲,文員)、林梓橋(女,29歲,文員)、陳梓欣(女,26歲,文員)、盧虹羽(女,25歲,空姐)、劉素婷(女,35歲,客戶服務員)、謝翠兒(女,34歲,會計師)及王永森(男,48歲,廣告製作人)。8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與分域街交界的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8人均否認控罪。陳善衡、林梓橋、劉素婷及謝翠兒另外各否認一項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指他們在同日同地使用口罩及防毒面罩等。
此外,盧虹羽及王永森各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兩人於同日同地分別管有10條及50條索帶;林梓橋另承認一項非法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及否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她於同日同地非法管有無線電對講機,以及於2022年1月3日至2月16日期間企圖離港,意圖不按法庭指示依期歸押。案件編號:DCCC 663,66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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