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家涉殺蔡天鳳 分3案10‧11再訊
4被告續還押 另2人准保
名媛蔡天鳳疑遭前夫鄺港智一家殺害分屍案,6人先後被拘捕及起訴,其中姓鄺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被控一項謀殺罪,前家姑被指疑在案發後刪除訊息及通話紀錄,被控以妨礙司法公正罪,其餘兩人涉嫌協助鄺港智逃走,被控協助罪犯罪。6人在昨日分成3案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全部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把3案均押後至10月11日再訊,以等候進一步調查。裁判官蘇文隆最終批准押後,鄺氏一家4名被告並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餘下兩名被告則續以相同條件保釋。
辯方投訴未出法證報告
據控方透露現時已檢取與案相關的閉路電視片段,檢閱各被告的手機、銀行戶口紀錄及已準備好錄影會面紀錄謄本,只需等候法證報告及死亡報告。鄺氏一家的代表律師提出質疑指,法證報告由2月至今已準備了5個多月,希望知悉案件主管就法證報告方面「做咗啲乜嘢」,及已化驗了多少件檢獲的證物,並表明希望可盡快處理案件。律師又指如下次提訊仍未準備好法證報告便會有訟費申請。裁判官則稱會將此投訴記錄在案。
案中涉及被告,包括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前家姑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及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姓鄺3人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一單位內謀殺女子蔡天鳳。李瑞香則被控於2023年2月23日,銷毀對她進行刑事調查謀殺的資料。
另外兩案各涉一名被告。任遊艇公司職員的41歲被告林舜,及報稱無業的29歲女子潘巧賢,同被控於2023年2月24日在香港某處,當鄺港智犯可逮捕的罪行即謀殺罪,而知悉或相信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解釋下,安排鄺乘坐遊艇至澳門,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鄺。據了解,潘巧賢是美食網紅,社交帳戶有逾3萬名粉絲,亦曾上載與林舜的合照。案件編號:KCCC 577、640、66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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