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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潮煽惑縱火 男學生囚兩載

2019年示威潮引發連串暴動,部分人士上街縱火。 2019年示威潮引發連串暴動,部分人士上街縱火。
2019年示威潮引發連串暴動,部分人士上街縱火。
【本報訊】一名20歲男學生在2019年示威浪潮期間,藉流動應用程式Telegram頻道煽動他人參與縱火。他被控兩項煽惑他人縱火罪,案件原排期至昨日在區域法院審理。惟開審前被告選擇承認兩罪。法官認為控罪嚴重,會破壞社會安寧,考慮到被告背景、選擇認罪等因素,判被告入獄兩年。
社交頻道上兩度唆擺他人
20歲被告湯浩源,報稱是學生。他被控兩項煽惑他人縱火罪。控罪指他分別於2020年8月5日至14日之間,以及9月7日至13日之間,兩次非法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已深感後悔,形容其重犯機會是零,冀法庭從輕發落。法官姚勳智聽罷求情陳詞後隨即判刑。法官坦言,煽惑他人縱火罪是嚴重罪行,因被告在開審前認罪,給予他四分之一刑期扣減,顧及被告個人背景及量刑整體性,就兩罪共判處即時監禁兩年。案件編號:DCCC 51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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