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12歲雙非子在港 江西婦:可享優良教育
乘高鐵入境被捕 控虐兒今提堂
內地一名37歲婦人因認為香港有較優良的教育,故於本月21日遺棄其12歲雙非兒子陳泓儒在旺角廣華醫院急症室內,臨行前着他告知護士自己被媽媽遺棄。執法部門事後與身在內地的婦人取得聯絡,對方稱願意來港接回兒子。事隔8日,婦人上周六(29日)乘搭高鐵來港,隨即被執法部門拘捕,她被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涉事婦人姓陳,住內地江西,持雙程證來港,在香港沒有住所;其子則持香港身份證,於內地就讀小六。據了解,母子倆於本月17日從江西來港,抵港後暫住一間位於佐敦道的賓館。至本月21日,陳婦帶兒子到廣華醫院求診,聲稱他腹瀉及咳嗽,登記後着兒子看完醫生,告知護士自己被遺棄,隨即離開返回內地。同日中午12時許,護士發現男童在急症室內徘徊,揭發事件並向執法人員報案。
稱簽證需時 事隔8日回港
執法人員調查後,成功確定陳婦身份,並與她取得聯絡。據悉,有人聲稱從其他人口中得知兒子能於香港得到較優良的教育,故把他遺棄在醫院內,其後,陳婦表示願意返回香港,但因要處理簽證問題,需要一段時間,期間男童暫時交由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照顧。至上周六下午,陳婦取得簽證並乘坐高鐵來港,晚上10時入境本港時,在高鐵西九龍總站抵港大堂被捕。
男童交社署屯門院舍託管
社會福利署早前指,執法部門已為有關男童向少年法庭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按法庭命令,男童獲安排在社署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接受住宿照顧。案件延至8月18日繼續聆訊,有待社署社工就男童的情況向法庭提交報告。男童須繼續根據法院命令於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接受照顧,直至法庭就其福利安排作出裁決。院舍為男童提供專業的照顧及輔導服務,其健康情況良好,情緒穩定,並參與院舍的團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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