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廢電池 回收再造 兩地段招標
【本報訊】近年本港電動車數目急增,電動車的廢電池對環境造成考驗。環保署為環保園兩地段招標,用作廢電動車電池回收再造,目標首兩年每月處理量不少於26公噸,並於營運第5年起提升至每月不少於104公噸。環保署指,正就電動車退役電池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諮詢業界,以期明年提出有關法案,該署現階段沒考慮限制退役電池必須在本地循環再造。
環保署指截至今年5月底共有58,371輛,佔所有車輛總數約6.3%。去年本地收集及經初步處理後運到外地再造的電動車電池按年大增1.15倍至69.5公噸,屬過去5年最多。
坐落環保園 租期20年
根據環保署招標公告,該兩幅土地為環保園T2及T3地段,面積合共10.1萬平方呎,租期20年,今年11月17日截標,據指有內地企業有意投標。是次招標訂明投標者須承諾廠房於租約開始36個月內投入運作。以環保署招標時間推算,若最快明年初開標及批出合約,回收廠最遲要2026年底或2027年初運作。
政府已訂下政策方向,為電動車退役電池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最近就有業界表達有意在港開設電動車退役電池回收廠,為配合未來市場需求及回收再造業發展,該署正為上述環保園兩地段招標。
至於營運模式方面,該署正與業界及相關持份者溝通及評估營商環境影響,以期在明年內提出電動車廢電池生產者責任制計劃的相關法案。參考其他地方經驗,政府會以「市場營運模式」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即電動車供應商需安排退役電池的收集、適當處理和回收,並承擔相關費用。該署認為此模式下,持份者將發揮更積極作用,從而提高回收效率和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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