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傾向精神病患 重返社區7.5年受規限
當局稱最難監管按時食藥
政府計劃將精神病患者「有條件釋放」機制擴大至自願入院有刑事暴力傾向者,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昨不排除這類患者返回社區後都要接受至少數年的規限,但不認為會影響他們的入院意欲。她又認為,精神病患者有條件返回社區,最難就是監管他們按時食藥,雖然最好的方法是針藥,藥效可維持一個月,但並不是每個病人都合適。
醫衞局轄下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早前召開會議後,局方透露將循4方面改善「有條件釋放令」,包括擴大涵蓋範圍、設立醫管局跨專業團隊自動覆核個案等。李夏茵昨接受傳媒訪問時稱,「有條件釋放」的病人即是有暴力傾向及被強制入院的精神病患者,出院後平均要受7.5年規限,例如要定期服藥或住在指定地方等,否則會被召回入院。她不排除「有條件釋放」涵蓋範圍擴展後,部分自願入院的患者會有年期相若的規限,關鍵是視乎病情嚴重程度,並說:「有條件釋放應該跟病情的情況有關,多於與他究竟是自願入院還是強制入院有關。」
針藥不是每個病人都合適
至於社會上有聲音指,擔心有患者因住院年期長而不去就醫,她認為情況會較少出現,因為有暴力傾向的病人一般都會被送到醫院治療。她提到,精神病患者有條件返回社區,最困難的就是監管他們按時食藥,現時只能由社區的精神科護士進行家訪,詢問照顧者及其家人該患者有否準時食藥。她覺得最好的方法是病人用針藥,藥效可持續一個月,但不是所有病人都可用針藥,有部分病人非常害怕打針,此外,有建議提出可倣效遙距醫療,看着他們服藥,亦有建議指以驗血或驗尿來觀察患者的藥物含量。
擬明年試推行精神病篩查
李強調,局方仍在仔細研究如何監察患者能定時食藥,又預料需要一至兩年完成修例,希望從公眾安全及病人自身權益考慮達致雙贏局面,冀可支援相關精神病患者重返社區,展開新的生活,否則醫護人員以安全起見,不容許他們出院,只會令他們留院時間更長。被問到會否在地區康健中心引入精神病篩查,她稱目標明年在部分試點試行,但目前局方的時間表會先「讓路」至慢性病共同治理計劃,即是資助年滿45歲本身無高血壓及糖尿病市民做相關檢測及治療,今年11月接受報名,冀有關計劃可以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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