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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健:罕罕而談:港府不能說出口的名詞

我十分好奇,為何世界各地都以「罕見疾病」來指一些僅在極少數人身上發生的病症,但香港政府卻要別樹一幟地稱之為「不常見疾病」?政府對「罕見疾病」這4個字的忌諱,就如《哈利波特》小說中的「佛地魔」,是一個不能說出口的名稱!
不常見還是罕見
例如2019年3月的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有議員提出《罕見疾病條例草案》,官方的回應是:「我們歡迎可以改善為所有病人(包括但不限於不常見疾病患者)提供護理服務的質素、效益和效率的建議……政府和醫管局致力為所有病人(包括不常見疾病患者)提供最適切的護理和治療。現時已有措施支援不常見疾病患者,並與《條例草案》的某些建議相若。為不常見疾病立法未必會有助於幫助不常見疾病患者。」
讀完這段文字後,感覺像被洗腦。君不見聯合國和世界衞生組織都以Rare Disease為名,內地和台灣都稱作「罕見病」,真想不透香港的精英為何如此不倫不類地獨具一格!而政府卻又從未就「不常見疾病」設立官方定義。
誠然,名稱和定義都不是最重要,只要有政策幫到患者便可。以內地為例,即使罕病定義仍在反覆研究當中,但已公布罕見病目錄,讓各持份者有所遵從;中央政府又以解決罕病患者的「三難」(確診難、治療難、買藥難)為目標,自2018年起不斷推出針對性的罕病政策,單就罕病藥物研發上市的政策就有17項之多。
反觀我們的政府,至今仍奉行着「一視同仁」的醫療政策,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原則應對罕病。當局一日未能摒棄守舊思維,一日難以為罕病患者「開新篇」!
香港罕見疾病聯盟會長曾建平
香港罕見疾病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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