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揸胸強吻孕婦 高級督察囚半年兩周

李卓賢 李卓賢
李卓賢
【本報訊】已婚警隊高級督察涉嫌強吻懷孕3個月的女店長再「揸」胸,之後下跪求饒,揚言「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男督察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押後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出,雖然案中不涉濫用職權,但被告作為警員,應具備守法意識,而且他沒有悔意,形容被告自辯供詞譁眾取寵,判入獄6個月兩星期。辯方申請保釋上訴,裁判官認為無勝算,但考慮等候上訴需時,故批准申請。
申保釋上訴獲批
涉案34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美麗華廣場一期某店內非禮女事主X;並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非禮案件。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21歲入職警隊當督察,25歲升任至高級督察。本案中他沒利用職權之便犯案,嚴重程度不算最高。案發前兩星期,妻子要求離婚,他受巨大打擊,而且工作壓力大,冀法庭判刑時考慮。而「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這話有誇大成分,但裁判官指被告曾支付逾百萬元贍養費,而且是否有能力付錢,與控罪關係似乎不大。
裁判官聽罷求情後稱,被告明知事主懷孕,仍對她起色心,又無視她反抗,在狹窄空間犯案,稍有推撞可能影響分娩。即使被告當日曾飲酒,但法庭不相信他不清楚自己作為。另外,被告不認罪,令事主及其丈夫需上庭作供。裁判官強調,公眾對警員品格有高期望,被告行為令警隊蒙羞,分別以3星期及6個月監禁為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量刑起點,顧及量刑整體性,判入獄6個月兩星期。
被告審訊期間出庭自辯,否認非禮,稱X當時要求他幫忙,又稱他喝了酒,可能意外觸碰到X。他又指當時稱要給錢X,只是希望盡快離開該店,又因怕會被Y襲擊才這樣說。但裁判官不接納被告說法,形容其供詞不盡不實,毫不可信,認為他確有猥褻及妨礙司法公正意圖,裁定兩罪罪成。案件編號:KCCC 2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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