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遲來正義非正義 海難真相須釐清

不想記起,未敢忘記。發生於2012年10月1日的南丫海難,奪去39條鮮活人命,當中更有8名兒童,令人傷痛欲絕。很可惜,歷時近11年,死者一直沉冤未雪。兩名家屬入稟要求召開死因研訊,去年11月遭高院原訟庭駁回申請,其後上訴。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直指召開死因研訊合乎公眾利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為其中兩名死者召開研訊,總算為揭開真相踏出第一步。
這宗香港數十年來最嚴重的海上慘劇,真相十餘年來石沉大海。港府在慘劇發生後成立法官領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揭發涉事「南丫IV」從船隻設計、建造、檢驗過程接二連三出錯,圖則自相矛盾、漏裝水密門、抗沉數據計算長期出錯、沒有兒童救生衣、座椅安裝不穩等。報告同時指出,海事處監管制度存在嚴重問題。其後運房局宣布成立內部調查小組,徹查海事處官員是否失職,但不論是17名於內部調查報告涉及行為不當的海事處官員,以及9名於獨立調查報告被點名有錯失的官員,最終皆沒有一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部分官員甚至在官場步步高升。
最令人意難平的是,事件由梁振英時期拖到林鄭月娥時期,家屬要求釐清真相的心願一直未遂,林鄭更一錘定音,表示相關報告涉及大量私隱,不宜全面公開,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甚至在2020年決定不再檢控任何人,令人嘩然。整個事件,只有時任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因為向調查委員會講大話,被裁定作假證供,入獄15個月;以及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指示下屬毋須根據新例檢驗船隻是否有足夠救生衣,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監禁16個月。惟法庭同時強調,有關判決並非為海難人命傷亡作出判刑,公義始終沒有得到彰顯。
很明顯,海事處草菅人命,尸位素餐,對海難絕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遺憾的是,有權無責、有責不問已成特區官場常態,林鄭甚至連報告也拒絕公開,官官相護,莫此為甚。事件遷延至今,經歷3任特首,原訟庭一度橫加阻撓,連家屬也一度萌生放棄追究的念頭,直到昨日才出現轉機。當中究竟有甚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官場上誰在隻手遮天庇奸護短,船公司造船不符安全規定因何獲批,這些疑問能否隨着死因庭召開而水落石出,全城700多萬人都在看着。
不得不提,當年涉事官員不少已經退休,例如時任海事處處長廖漢波,2014年已經退出官場,死因庭無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追究失職高官無能為力,遲來的正義是否正義,大家心中有數。惟召開死因庭始終有正面意義,一場奪去39條人命的慘劇,絕對不能不明不白蒙混過關。往生的人含恨而終,法庭有責任讓在生的人釋懷,否則如何對得起「法治之區」這塊招牌?
說到底,港府長期以來不肯公開真相,拒絕追究責任,無非就是想全港市民集體失憶,失職官員過了海便是神仙。但願法庭能夠釐清真相,讓泉下亡魂真正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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