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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擊案 蒲吧警遭兩漢拉落的士 同袍冇表露身份作制止

王偉成指不知道任警員的被告有否與別人發生口角。(梁柱鍇攝) 王偉成指不知道任警員的被告有否與別人發生口角。(梁柱鍇攝)
王偉成指不知道任警員的被告有否與別人發生口角。(梁柱鍇攝)
【本報訊】兩名男警收工後到酒吧飲酒,之後跟新相識女酒客搭的士離開,途中卻遇上兩名「攔路虎」,兩名男子涉嫌拉了其中一警出車,3人疑互相襲擊,因而共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他們全部不認罪,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同坐一車的男警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他承認同袍被拉落車時,自己無表露警察身份,沒挺身而出阻止罪案發生,事後亦無即時離開車廂,而是等的士駛前,他付車資後,才折返欲了解事件。
3名被告依次為何東森(25歲、文員)、何力桓(19歲、文員)及利茂生(29歲、警員)。控罪指,何東森及何力桓於2022年10月15日,在屯門鄉事會路二號安定邨近安定邨巴士站路邊(往兆麟苑方向)襲擊利茂生。利茂生則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何力桓。據悉利現已被停職。
任職警員的王偉成供稱,他認識利茂生約4年,是朋友關係,平日會外出消遣,會稱呼對方「David」。10月14日晚,他收工後約了利去酒吧飲酒,期間識了一個女酒客,他們有玩遊戲,輸了罰飲酒,他自己飲了幾杯啤酒,但無留意利飲了多少。翌日凌晨2時許,他、利及該女酒客搭的士離開,他坐副駕駛座,利和女子坐後座。
王續指,的士駛至安定邨巴士站停下,利先落車讓女乘客離開,未幾利再返回車上,期間兩名男子來勢洶洶趨前,拍了的士車頭,講了句粗口,他們叫司機別開車,隨即開車門合力拉扯利,王追問「搞咩嘢」,但無人理他。最終利遭拉落車。
的士駛前300米始步行折返
王說,的士之後駛前約300米外,王付車資後折返,但利已不在現場。之後利聯絡他,他即時去找利,發現利頭部流血。王承認,利遭兩男拉落車時,他沒有表露警察身份。辯方質疑,作為警察,他見到同袍遭拉落車,卻沒有挺身而出,防止罪案發生,他同意說法。代表利的大狀指出,利第一次落車後,曾在附近嘔吐及和別人發生口角,王說對此不知情。案件編號:TMCC 6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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