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暴動 4被告罪成待判
【本報訊】2019年11月中旬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期間,香港理工大學校園被封鎖,有網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在理大附近地區製造衝突,213人被捕。其中4男被控參與暴動等罪,他們不認罪受審,昨在區院被裁定全部罪成。法官押後至9月18日求情及判刑,4人須還押。
4名被告是梁少明(45歲)、謝健樂(23歲)、黃家榮(19歲)及張創發(30歲)。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梁少明另被控同日管有一支雷射筆。
築傘陣擲氣油彈持雷射筆
控方案情指,當日示威者在案發地點一帶集結示威,大部分示威者衣衫全黑,他們用雨傘等物品築起陣形與警方對峙,向執法人員投擲雜物及至少251枚汽油彈,及用雷射筆照射。警方發射催淚彈驅趕,之後再推進展開圍捕,成功截獲213人,包括本案4名被告。
法官裁決時指,4人當時當地出現是意圖參與暴動,並曾經透過自己身處現場壯大暴動者聲勢,來支持、鼓勵及/或協助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這形式與其他人共同參與集結暴動,裁定4人罪成。案件編號:DCCC 57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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