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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規程 擬涵蓋損校譽行為 批評教學亦恐違規

港大擬修訂規程,紀委會可處理損校譽的投訴。 港大擬修訂規程,紀委會可處理損校譽的投訴。
港大擬修訂規程,紀委會可處理損校譽的投訴。
定義模糊 僅書面諮詢無公聽會
繼有議員提出私人草案修訂中文大學條例以改革校董會後,香港大學亦建議修訂《2023年香港大學規程(修訂)規程》,加入「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作為其中一項可由校長給予紀律委員會的投訴,立法會相關的委員會昨進行審議,有議員質疑何謂損害大學聲譽,並詢問會否如區議會般設立「負面清單」;港大代表指大學有學術守則,已規範學生的恰當行為,只要不是「冒犯式、侵害式」便會尊重言論自由。委員會最終不設公聽會,僅作書面諮詢公眾意見。
身兼港大校董的議員陳學鋒表示,如學生非干犯刑事罪行,僅僅批評學校教學方式、教師教學手法、道德問題等,是否為損害大學聲譽及導致紀律聆訊;另一議員梁子穎也指損害大學聲譽的範圍「可以好廣可以好窄」,可能予人「莫須有」罪名之感,又指區議會有「負面清單」,大學會否也有指引讓人跟從。
由校長斷定投訴成立與否
香港大學首席副校長王于漸回應稱,如果學生犯了刑事罪行,本身已經構成可提交紀律委員會處理,而程序上有學術守則,講出學生應該有恰當行為,大學也會尊重言論和學術自由,當有人向校長投訴時,校長先會看是否構成再交由紀律委員會,再透過教務會處理,而損害校譽的定義,需從多方面考慮。
另一議員謝偉俊則直指香港大學已經「遠遠不及」其他外國大學的「前衞」和「左膠」,損害聲譽的定義會隨着時間和當權者不同而有所改變,如就讀港大前身的香港西醫書院的孫中山「絕對損害當年大學嘅聲譽」,他指港大應小心處理,不然容易引起反彈。
學生小組換血或致一面倒
規程建議加入修改學生小組改由教務委員會而非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委任,謝偉俊質疑由老師選的學生會「偏建制」、「乖仔」,而較「敢言」、「獨立性」的學生難以參與,導致架構一面倒,就如外界質疑議會聲音不夠多元一樣。王回應指學生代表會由每個學院透過選舉產生,教務處可以提供運作性建議。
對於應否就修訂規程設立公聽會或讓公眾提交書面意見,謝偉俊指由於牽涉香港最有名、和最有歷史大學,提出秉承立法會傳統設立公聽會,另一議員黎棟國則持反對意見,指是次修訂不是太過複雜,書面意見提供應該足夠,但謝隨後反駁指「如果樣樣嘢都可以用書面,係唔需要開會」,建議要維持議會「開明操作嘅傳統」,反問是否以後立法會開會前發現討論範圍小,也不需要開會,最終只有謝偉俊及議員江玉歡支持開設公聽會;黎棟國、陳學鋒、梁子穎則反對;尚海龍棄權。修訂規程將以書面諮詢形式進行。
梁子穎指損害大學聲譽範圍可廣可窄。梁子穎指損害大學聲譽範圍可廣可窄。
梁子穎指損害大學聲譽範圍可廣可窄。
謝偉俊擔心修例導致架構一面倒。謝偉俊擔心修例導致架構一面倒。
謝偉俊擔心修例導致架構一面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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