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Ⅳ與海泰號互撼 39人亡
【本報訊】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當時百多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Ⅳ」出海觀賞煙花期間,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合共造成39人死亡,包括8名小童。當局其後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庭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定遇難者「非法被殺」。其中3名死者家屬去年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以未符合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家屬申請。
揭檢驗失誤 未有官員孭責
事故距今超過10年,歷經3屆政府,過去10年間,特首委任的獨立調查委員會、當時的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小組,以及執法部門,先後就事件展開調查完成3份報告,分別揭示海事處以往檢驗「南丫Ⅳ」出現失誤,未發現船隻與圖則有異、水密門消失,以致撞船後船隻於兩分鐘內極速下沉等,調查最終都未有官員為失誤承擔法律責任。律政司在2020年更表明,不再就海難檢控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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