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 龍尾凶屋科學鑑證 兩車模擬運屍過程
名媛蔡天鳳疑遭肢解及烹煮案,案件已在法庭提訊。而執法人員於昨日,連同政府化驗所人員帶齊工具,重返大埔龍尾村案發現場,做科學鑑證及重組搬屍過程,並將兩輛懷疑涉案七人車拖到現場。人員先後從一車中取出一個大膠箱,然後3人從另一車抬下大膠箱,並將其搬入村屋內。期間人員又登上一村屋二樓露台察看,逗留到下午約4時才離去。
昨日上午,執法人員將兩輛疑涉案七人車拖返龍尾村現場,連同政府化驗所人員進行科學鑑證、及模擬由車上搬運屍體入屋的過程。現場所見,該兩輛白色七人車平排停泊於涉案村屋前,一輛車頭朝內,另一輛則車頭朝外。
分搬兩大膠箱下車入屋
政府化驗所人員亦帶備畫有格仔圖案的量度工具、一支附有圓形球體的長棍到場,有執法人員亦登上涉案村屋旁邊的村屋二樓單位露台視察情況,並裝上一個閉路電視鏡頭。
其後,一名人員從其中一輛七人車搬下一個大透明膠箱;另外,3名人員亦從另一輛七人車抬下大膠箱,並且將其搬入涉案村屋內。
案中被告包括蔡天鳳(28歲)前夫一家4口,分別為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及前家姑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當中鄺氏3父子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一單位內謀殺蔡天鳳。李瑞香則被控於2023年2月23日,銷毀對她進行刑事調查謀殺的資料。
同一事件中,另有兩名被告,包括遊艇公司職員的41歲男被告林舜,及報稱無業的29歲女被告潘巧賢。同被控於2023年2月24日在香港某處,當鄺港智犯可逮捕的罪行即謀殺罪,而知悉或相信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解釋下,安排鄺乘搭遊艇至澳門,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鄺。據了解,潘巧賢是美食網紅,社交帳戶有逾3萬名粉絲,她亦曾上載與林舜的合照。該兩名被告一直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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