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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例未遏濫收水電費 議員憂劏房童身心受創

有劏房租戶表示現時業主仍有濫收水電費情況。 有劏房租戶表示現時業主仍有濫收水電費情況。
有劏房租戶表示現時業主仍有濫收水電費情況。
【本報訊】現時全港約有21萬人居於劏房,當中包括4萬名兒童。政府實施「租管條例」及禁止濫收水電費條例冀禁止劏房亂象,有工會昨舉行簡介會期間,大部分劏房租戶均表達現時業主仍有濫收水電費情況,情況嚴重者更有一度水收費18元,亦有街坊表示不清楚申請過渡性房屋和簡約公屋、輪候公屋津貼的細節和要求。有議員促請政府需要加強宣傳和執法,尤其協助有兒童的劏房戶家庭,因居住在劏房的兒童可能會影響日後終身的身、心健康及家庭關係等。
每度水費高達18元 促成立巡查隊
政府指只要劏房業主收取每度水費高於11.97元便算濫收,惟在簡介會期間有不少劏房租戶指自己每度水繳付13至15元,更有劏房戶指每度水費高達18元;電費方面,每度電繳付1.4至1.7元,亦沒有收到電費單,即沒有獨立電錶。針對租管條例,議員鄧家彪指估計現時有很多業主未有守法,因100個劏房中只收到12個表格,他指現時只要沒加租便不算新租約,因此條例存在漏洞,政府也應加強執法。
亦有劏房戶指出,不清楚申請過渡性房屋和簡約公屋、輪候公屋津貼的細節和要求,如不知道大部分計劃的申請資格需符合輪候公屋3年以上,有劏房戶表示與家人二人輪候公屋3年,但未收到房屋署發信通知的輪候公屋津貼安排。
針對以上問題,鄧家彪促請政府要加強宣傳劏房租管條例、過渡性房屋、簡約公屋等資訊;今年內成立劏房監督辦事處和組織巡查隊,定義劣質劏房,並訂立要取締劏房的負面清單;鄧亦指現行劏房政策零散,因此可倣效「滲水辦」做法,建立相關專責部門,如劏房監督辦事處,以協調現時不同政府部門的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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