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補貼 資助港澳青年前海就業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制訂關於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業創業發展的12條措施,上周四(20日)正式出爐,涉及支持45歲以下的港澳青年實習就業、創業發展、居住生活三方面。其中,對前年7月1日後在前海合作區就業、符合規定的港澳青年,按照其每月應納稅工資薪金的20%給予補貼,每月補貼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下同,約5,440港元),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對相關用人及實習單位亦有補貼。
創業可獲獎金
在支持港澳青年創業發展方面,包括創業獎勵及補貼、租金補貼、貸款貼息及上市資助、青創大賽獎勵、創業載體運營獎勵、企業所得稅優惠。其中,獲特定資助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如在去年7月1日後成立港澳青創企業,按實際獲得的資助金額一次性給予創業獎勵,但不超過100萬元(約108萬港元)。符合相關優惠政策等要求的港澳青創企業,按照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在支持港澳青年居住生活方面,包括居住補貼、生活補貼、提供暖心服務。針對港澳青年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無自有住屋,且未正在深圳市享受住屋保障優惠政策,按照每月1,000元(約1,080港元)給予租屋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生活補貼方面將按照每月1,500元(約1,631港元)發放,補貼期限累計亦不超過3年。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