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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未夠三千元 八達通發短訊提醒

透過八達通領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市民需符合「合資格消費」。 透過八達通領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市民需符合「合資格消費」。
透過八達通領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市民需符合「合資格消費」。
【本報訊】政府昨日提醒兩期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如他們因「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未達3,000元的要求而尚未能領取第二期2,000元的消費券,則須在本月31日或之前達到有關要求,才能在8月16日領取第二期消費券。八達通公司昨日起向仍未符合累積消費額要求的登記人發出短訊提醒。
最遲須10‧31符合要求
如有關市民的八達通卡已沒有餘額,但「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未達到要求,請先為八達通卡增值,並作合資格消費,以達到相關累積總額的要求。如市民在本月後才達到「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要求,他們領取第二期券額的日期將順延至達到要求後的翌月16日。領取市民最遲須在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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