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桂藍不認為否決財案取態進取
【本報訊】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被告之一、還押中的前網媒記者何桂藍續自辯。何的代表大律師引用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第二次新界東協調會議筆記,指當時正討論戴耀廷草擬運用《基本法》賦權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條款,何桂藍提到「以《基本法》條文作出DQ」會引起回響。據其理解,條款無承諾一定會否決財案,又指上述描述「基本上跟足《基本法》抄出嚟」,若仍被DQ坊間反應一定好大。她指所謂否決「講到底都係撳個反對掣」,不認為取態進取。
指是基本法賦予權力
何桂藍又解釋,當時部分溫和選民認為當局並非任意DQ,而是有據可依,否決預算案單純重複《基本法》賦予的權力,認為溫和選民不會覺得「玩嘢」。她稱若港府執意DQ,會令選民明白,故認為「會引起回響」。何重申「會運用」與「會積極運用」字眼分別不大,但認為會上以「積極運用」字眼有「褪」的感覺,對此並不認同,故當時會議討論為迴避DQ要「褪」到何等地步。何又稱最終並無結論,亦不記得曾就此投票。
何又解釋,部分民主派人反對否決預算案,並非因當中包含民生項目,而是擔心選民反應,並憂慮如何向選民解釋否決原因。何又反駁當時政府及建制派攻擊「阻住政府攞錢就係破壞民生」。她指出,據民主派多年來共同理解,政府透過如公屋減租等手段減少收入,另一方面再向議會申請數以百億元撥款,形容「民生從來都係政府不當地動用公帑嘅掩眼法」,認為民生問題非民主派拒絕否決預算案的原因。案件編號:HCCC 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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